运筹与管理 ›› 2026, Vol. 35 ›› Issue (2): 142-149.DOI: 10.12005/orms.2026.0054
鲁馨蔓, 付宇宁, 侯晓玲, 王君, 张博欣
LU Xinman, FU Yuning, HOU Xiaoling, WANG Jun, ZHANG Boxin
摘要: 针对一个由云应用开发商和云平台运营商构成的云服务供应链,构建了完全信息、不完全信息和信息不对称模型,对比分析云服务供应链成员在不同模型下的最优决策及收益,探究了云平台运营商对用户基础需求信息获取和披露的价值。研究发现:云平台运营商并不总是从信息获取行为中获益,收入分配比例向上扭曲导致的利润损失可能使其变得更糟;当云服务产品性能投资系数在一定范围内且云应用开发商的保留利润偏高时信息获取行为对双方利润提升均有利,此时双方能够实现共赢。当云应用开发商的保留利润较低时,信息共享使得云服务产品的期望价格、期望性能和期望需求提高,云平台运营商的信息披露始终对其有利,当且仅当云应用开发商的保留利润小于阈值时,信息共享才能为云应用开发商带来更高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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