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与管理 ›› 2020, Vol. 29 ›› Issue (10): 147-156.DOI: 10.12005/orms.2020.0266
王文华1, 秦学志1, 王琨1, 张茂军2
WANG Wen-hua1, QIN Xue-zhia, WANG Kuna, ZHANG Mao-jun2
摘要: PPP项目具有的“大而不倒”特性,致使其陷入财务困境时,政府不得不介入和对其进行救助。然而这种救助必然会扭曲PPP项目定价和加剧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为对冲PPP项目资本短缺的风险及抑制项目“大而不倒”负面效应,建议社会资本方发行或有可换债(CEBs)。CEBs在可换债的基础上引入或有可转债的条款,使其具有危机救助功能和风险转移功能。且CEBs的发行不会增加项目运营公司的公司债务。只有当项目因资本短缺而陷入财务困境时,社会资本方可以通过CEBs转为项目特定收益权和债务减记的方式来增加可支配资本,以维持PPP项目正常运营。研究表明,CEBs通过类似保险的形式对冲项目的资本短缺的风险;为社会资本提供合理的退出机制;对冲政府的裸露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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