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与管理 ›› 2020, Vol. 29 ›› Issue (10): 76-83.DOI: 10.12005/orms.2020.0257
刘帅成, 王小芳
LIU Shuai-cheng, WANG Xiao-fang
摘要: 本文采用演化博弈方法对家电企业和电商平台之间的合作进行了建模,详细讨论了两者合作的成本和收益,同时考虑到违约发生时法律介入这一情况,分析了影响合作的各种因素。分析得出:合作的直接收益和谈判势力的分布对双方合作成功概率具有倒U型影响;价值创造系数、政策激励系数和合作开展深度对双方合作成功概率具有正向影响,而资本的专用性和交易成本具有负向影响;并且只有电商平台的时间折现因子会对合作成功概率产生正向影响;当违约发生时,一方通过法律援助可得到的赔偿与成功概率对双方合作成功概率具有正向影响,而法律成本具有负向影响;同时还得出,只要有一方通过法律途径可以收回自己的全部损失,那么唯一的均衡点就是都采取合作。最后指出这种家电企业和电商平台之间的合作类似哈耶克所提倡的“自发秩序”,并以此为出发点,认为政府应通过完善有利于这种“秩序”生长的外部环境来推动这种新经济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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